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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鸡汤“加料”种罂粟获刑

2024-03-08 03:46 作者: 张兆利 来源: 49237 次阅读

陈大爷经营着一家餐馆。一个偶然的机会,陈大爷捡到一个罂粟果实,“识货”的他将其播种在自家屋后的空地里。究其种植原因,竟然是往鸡汤里“加料”,想“拴住”顾客的胃。后经警方现场清点,陈大爷种植的罂粟原植物达900余株。法院经审理,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法官说法

罂粟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原植物,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植物。对于非法种植、买卖、储存、使用罂粟情节较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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