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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宣称“可包过”误导学员,法院这样判!

2024-08-08 09:06 作者: 刘任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 48691 次阅读

“法官,我在网上报名了考驾照包过班,现在不想去了,那个人不退钱给我,我觉得我被骗了,你要帮我把钱要回来啊。”日前,刘某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起诉,称自己遇到电信诈骗,希望法官帮忙把钱要回来。

承办法官审查发现,刘某因文化程度较低并患有听觉障碍,自知通过正规培训途径很难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抖音上看见林某发布“可包过”招生信息后,刘某便联系对方并添加林某微信好友。2023年10月14日,刘某与林某签订《驾校培训协议》,约定刘某申报培训准驾车型为C1,林某总共收取费用10600元,包括所有报名费、培训费及补考费。

经过林某组织,刘某进行三天科目一培训及上机模拟考试后,刘某感到很难通过科目一考试和取到机动车驾驶证,就不想再培训,并要求林某退款。

刘某认为,自己并未学习到考驾照相关的知识,与林某协商解除培训协议,林某也同意退费,并教刘某怎样写退费申请书。但拟好退费申请书后,林某迟迟未履行退费诺言。

林某认为,双方是自愿达成的培训协议,合法有效,自己依约履行义务,组织刘某进行培训,不存在违约。刘某是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参加培训,按照签署的培训协议规定,不用退费。

法院认为,林某为招收到学员,在抖音上发布“可包过”等引人误解的机动车驾驶培训信息,误导刘某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该民事法律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刘某明知自己身体条件和个人学习能力都有所欠缺,不想通过正规培训和考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是相信所谓的“可包过”,想通过不正规途径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合考虑刘某已实际接受三天的培训和模拟考试,以及双方的过错责任,林某应承担70%民事责任,刘某自行承担30%民事责任。刘某要求林某返还全部培训费10600元,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林某返还刘某培训费共计7420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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