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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内挖砂并用垃圾回填现场被判刑

2025-01-02 10:49 作者: 科普湖南 来源: 1 次阅读

2023年3月,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移送案件,大连市公安局金普新区分局侦破刘某军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查,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军为谋取经济利益,在明知其流转和租用的土地为耕地,且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殷某飞、刚某峰等人在大连市金普新区华家街道某村耕地内挖砂,并使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回填现场,造成47.98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2024年2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军等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其中,判处刘某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殷某飞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刚某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警示意义

“保护耕地要像保护文物那样来做,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来做。”落实对耕地的最严格保护制度,必须依法严厉打击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擅自在耕地上挖砂、取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规定,对非法占用耕地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造成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该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强化行刑衔接,接到移送案件后迅速立案侦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土地勘测、认定鉴定等调查取证工作给予有力支持,两部门形成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的合力,大力推动被毁耕地修复,对该省涉耕地违法犯罪起到强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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