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光达是开国大将,在家风方面既严格要求自己,又严格约束自己的孩子和配偶。他“不近人情”的家风,被毛主席赞誉为“共产党人自身的明镜”。
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衔制,许光达被授予大将军衔。这本是一件喜事,但是许光达得知这一消息时却十分焦虑,一连3天沉默不语。随后,他几次找贺龙等老首长提出降衔申请,但均未获得同意。无奈之下,他给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几位副主席写了一份情真意切的“降衔申请书”:授我上将衔,另授功勋卓著者以大将。最后,中央根据许光达的贡献,仍授予他大将军衔。许光达最终服从了党的决定,接受了这个衔级。
许光达这种作风体现在了独生子许延滨身上,他表达爱的方法不是娇惯放纵,而是严格要求。有一次,许光达下班回家,看见一群孩子在司令部大院吵嚷,相互比谁的爸爸官大。许延滨跑到他面前问:“爸爸,你的官大不大?”许光达平静地回答:“不大。爸爸的官小,只是个人民的勤务员。”这件事引起了许光达的警觉,为了严格管教孩子,他立下了三条规矩:一是孩子上学就住校,让其从小就过集体生活。二是严格控制孩子的零花钱,生活标准向工农子弟看齐。三是不准司机接送孩子,让他自己走路上下学。另外,许光达还严格警告许延滨,在外面不准打自己的牌子,要求许延滨从上小学到上中学,填表时只能填母亲邹靖华的名字。许光达常说对子女说:靠“老子”吃饭是没有出息的。
邹靖华作为许光达的妻子,他们是生活上的恩爱伴侣,又是事业上的亲密战友。1952年,中央决定军队的大批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根据邹靖华的情况,本可继续留在军队。可是,许光达却动员她响应党的号召,率先退伍。邹靖华一时难以接受,并委屈地说:“军队是你我成长的摇篮。我们的青春是从军队开始的,我们的革命道路是从军队起步的,我们的事业是在军队里建设的,怎么舍得离开呢?”听闻妻子的言语后,许光达劝道:“国家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需要人啊。我是司令员,你应该带个头。你带了头,是为了我在干部面前说话更有号召力。”作为1938年参军的老战士,邹靖华尽管心里难受,还是带头脱去了军装,转业到地方工作。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许光达“不近人情”的家风来自修身和自省,更来自事业的磨砺和锤炼,他是人民群众学习的典范。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