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1月,王明从苏联回国后来到延安,兼任中国女子大学校长,其妻孟庆树任该校副校长。当时,王明自恃有在共产国际长期工作的背景,得到过斯大林的赏识,加之是共产国际的候补书记,到处宣扬自己“一贯正确”,是“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处处以共产国际代表和领导自居。在工作中,他无视党的纪律,喜欢拉山头、立门户,大行宗派主义。孟庆树作为王明的妻子兼同乡,对其言听计从。两人在中国女子大学工作期间,向中央闹“独立”,试图把持干部的安排权。
在全面抗战的艰苦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节衣缩食在延安创办了多所院校,以便集中资源培养青年和干部。中央为了确保办学成功,制定了一系列办学方针和管理政策。其中包括规定中国女子大学的毕业生分配一半由主管部门中央妇委负责,另一半由陈云主管的中央组织部负责。然而,王明夫妇却试图在党的人才建设中谋求私权。他倚仗身份和地位,要求中央组织部将中国女子大学75%的毕业生分配权划转女大和中央妇委,剩下25%的分配权给中央组织部。中组部的同志为阻止王明的无理要求,多次前往女大交涉均告失败,王明声称自己是校长,有权分配学校学员的工作,无视中央的规定。
陈云听闻王明坚持错误的顽固态度后十分生气,他坚定地认为在党内要按照党的原则办事,谁都不能搞霸权主义。1941年2月,陈云写信劝导王明,称女大是党的学校,学生分配必须遵守党中央的精神,由中组部安排工作,妇女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的要求和责任就是“一视同仁”。然而,王明仍在工作中推行自己的主张。陈云发现后采取相应的制裁对策,即不再介绍新生就读女大,而是介绍到中央党校等其他学校学习。
王明见陈云“有意针对”自己,亲自找陈云“兴师问罪”。陈云却毫不畏惧,表示自己坚持的是党的原则,任何人在党内都不能有丝毫特权、横行霸道。陈云反对党内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身体力行地树立了维护中央权威、敢于斗争的好形象。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袁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