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诗咏,益阳县(今桃江县)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农运工作。马日事变发生后,江诗咏在白色恐怖笼罩之下积极联络革命同志,活跃于邵阳、武冈、益阳等地。1930年5月2日,江诗咏在益阳县城侦察敌情时不幸被捕。1930年6月7日,江诗咏英勇就义,年轻的生命定格在了那个夏天绚烂的阳光中。
敌人捕获江诗咏后,对其严刑拷打,并逼迫其写忏悔书。江诗咏不为所动,反倒用敌人拿来的纸笔偷偷地分别给父母及兄长亲族写下两封信,也就是家书。所谓“家书”,实际就是“遗书”。江诗咏被敌人杀害后,家属在收殓其遗体时,从腰带中发现了这两封信。当我们沉下心来阅读这些文字,能感受到一个革命者视死如归的心境,能体会他在即将告别这个世界时所流露出的深情和赤诚。
“无情未必真豪杰”,江诗咏烈士的绝命家书,字里行间涌动着对家人牵挂。他生怕自己的猝然离世,会令父母伤心痛苦,于是劝慰父母:“两大人不要姑息之爱而痛哭不休,致伤玉体,错过天伦之乐也。”自己明明是家中幼子,却老成持重地提醒父母:“对大哥、二哥、嫂嫂等,总要更加宽平、团乐。”写给父母的信,很简短,江诗咏似乎不愿多言,唯恐父母看到徒添伤感,落款时称自己是“不孝男”。
写给两个哥哥的信中,江诗咏强调“弟出(去)世所不能放心者,就是白发双亲未能奉养”,拜托两位兄长要好好奉养双亲。他的信从家中的钱财用度,谈到哥哥们子女的教育问题,还提到不要给家中最小的妹妹缠足,要送其上学读书等。
给大哥、二哥的信写完,江诗咏没有搁笔,而是不忘嘱托家族亲戚们,希望他们今后能够照拂自己的家人。他可能担忧自己即将被“当局”“处决”,这在当时看来,莫说是光耀门楣的“肖子贤孙”,反倒是很有可能被一些不理解的亲戚们认为是“家族之耻”。思虑至此,信中写道:“将来革命成功,报答你们的恩典。”意在告诉自己的亲戚们,我江诗咏现在所做的事,你们虽然可能不理解,但终有一天,我们家族会因为我——江诗咏的牺牲而感到光荣。历史的发展印证了“报答恩典”的诺言。新中国成立后,江诗咏得到了人民政府颁发的“革命牺牲军人家属光荣纪念证”。证书内有这样的文字:“其家属当受到社会上之尊崇”“依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发给恤金”。
在绝命家书中,江诗咏多次强调,革命必将胜利,亲人们那时就会理解自己的奋斗和奉献。他对兄长讲:“你们子孙和你们自己有相当之安乐。”他对父母讲:“在那时,大人有历史之先劳,嗣孙万世之安乐,男之孝就在此地也。”由此可知,江诗咏烈士对“孝”的认识已经超越了传统封建伦理纲常。他告诉父母,自己“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为大多数工农无产阶级谋利益”;他告诉兄长,“弟有今朝之造就者,不过为全世界大多劳苦无产阶级谋利益而牺牲”。他坚信心中的理想之光,必然会绚丽绽放。他坚信自己憧憬的美好,必将成为现实。
今天,我们能在这样安宁祥和的环境中,缅怀革命的峥嵘与荣光,不正是得益于无数如江诗咏烈士这样的优秀中华儿女的奉献牺牲吗?他们犹如播火者,点燃了黑暗中国的星星之火,点亮了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复兴希望。丹心赤诚留青史,江诗咏烈士的生命虽短促,但他的精神隽永长存!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