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渠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同志的缺点错误,他从不乱扣帽子,而是抱着与人为善的态度进行批评教育。1943年4月,党中央决定在整顿党的作风的同时,进行普遍的干部审查。康生利用审干,掀起所谓“抢救失足者运动”,一度发生了反特扩大化的严重错误。当时,国民党顽固派极力挑拨离间,大肆造谣诽谤,破坏队伍团结。林伯渠坚持要以同志们在对敌斗争中的表现为判断标准,而不能相信敌人的谣言。他严正驳斥敌人的造谣诬蔑和康生打击陷害革命干部的言行,并将情况报告了毛泽东。1943年8月15日,党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反对逼、供、信和乱提、乱打、乱杀等错误方针,及时制止和纠正了反特扩大化的严重错误,并且很快对受冤屈的同志甄别平反。
林伯渠认为批评帮助同志,就像“药入不汗,厥疾不瘳”。在1943年9月的政治局会议上林伯渠严肃批评了王明的错误路线,林伯渠认为王明硬搬外国经验来指导中国革命。通过批评的武器,林伯渠帮助同志揭发问题,对症下药治病,提高认识。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期间,林伯渠经常同担任边区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谈心谈话,适当地“进行原则的批评与斗争”,帮助党外人士消除误解,提高认识,共同进步。
林伯渠在进行自我批评时毫不留情。延安整风运动期间,林伯渠密切联系边区实际,对盐的产、运、销及发行钞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作自我批评。他剖析自己有自以为是的主观主义,认为自己还不是马列主义的教条,而是老经验的教条,因袭陈旧的知识。1942年12月,林伯渠在陕甘宁边区高干会上就财政经济问题进行自我批评,认为自己存在为财政而财政的现象,只着眼于那些财政数字,在财政数字上来打圈子,却不能看到问题的本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好财政的来源问题。这种依赖老经验、老办法的保守观念,不能完全解决边区实际问题,也不适合边区新民主主义经济和财政的发展。
1942年,林伯渠到甘泉、富县检查工作。他手持拐杖,走家串户,了解人民的疾苦。在富县短短10多天时间,拦马告状的案子有40多起,甚至有老乡连追四五个地方,一见林伯渠就跪下告状。因此,林伯渠当时批评富县的群众工作“做得差”。1948年胡宗南军队向边区发动进攻,在残酷的斗争中,富县的干部和群众顽强不屈,作出了很大成绩。富县的干部和群众以用实际行动了证明富县的群众工作是有基础、做得好的。因此,林伯渠认为“必须有实事求是的态度”。他专门找到时任富县县长的谢怀德,郑重地告诉他:“事实证明,富县的工作基础、群众基础是好的。”林伯渠要谢怀德回去后,把他说的这些话,转告给当时在富县工作过的同志,并强调:“虽然这事已经过去6年了,但还是应该把它更正过来。”
林伯渠以对工作、对革命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到实事求是的高度来对待。他坚持真理、积极改正的决心为边区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对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营造优良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