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四年保持全国同档最低水平。依托“三进”机制,我省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数量由去年底的4779家增长到11211家,借助基层治理力量,化解、调解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年均超6万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我省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构建“预防为先、非诉挺前、诉讼托底”的纠纷解决新路径。我省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我省512个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推动法庭职能由“以办案为主”向“办案和参与基层治理并重”转变,指导法庭立足实际、发挥基层优势,靠前开展解纷工作。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观沙岭法庭深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入选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德山法庭成立了全省首家“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一批劳动争议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丹口法庭创新“苗王调解”方式,推动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
我省优化提升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质效,将诉非分流、诉前调解、速裁快审衔接起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率先开发“金融纠纷调立审执全链条智能化平台”。今年以来,我省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60.8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37.37万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4.03万件,同比增长6.4%。
我省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强轻罪治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社会治理有机衔接,协同公安、检察等单位共同努力,从源头上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今年1-10月,我省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9.07%。其中,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分别同比下降79.21%、53.83%。
初审:许治远
复审:傅仁斌
终审:罗 锴